续签通告!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23年度
点击上方“公租之家”,选择“设为星标”
万家灯火总会有一盏属于我们!
定期更新保障性住房相关讯息...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通告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23年度
第三批次续签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通知
各相关承租方:
部分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期,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承租个人(家庭)和单位可向我中心提出续签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申请。我中心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次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签工作,现就合同续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条件
(一)承租个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签:
1.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
(二)承租单位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签: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坪山区;
2.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单位在承租期间未违反我市住房保障政策有关规定;未受到安全生产、违章建筑、环境污染等相关行政处罚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不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二、续签合格名单
经审核,38户承租个人(家庭)、14家承租单位符合本批次续签资格(详见附件1)。
三、续签申请资料
(一)承租个人(家庭)
1.承租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承租人为劳务外派人员,还需要提供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2.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承租人本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供职单位发生改变的,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方式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36至38号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或登录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个人承租信息变更”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信息变更后如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二)承租单位
1.《坪山区企(事)业单位公共住房入住人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各一份);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及单位住房专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5)。
四、续签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续签办理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4日(工作日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承租个人(家庭)具体续签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若承租人无续签意愿或未能在规定时间续签合同的,请承租人及时办理退租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